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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发布网约车《管理规定》 新聘用人员需通过警方审查
作者:多彩贵州网  日期:2018-09-14

9月13日,记者从贵阳市公安局公交(轨道)分局获悉,为规范我市网约车安全管理工作,分局制定了《贵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管理规定》较为详细地明确了对网约车运营的各项管理规定,从9月13日发布并实施。贵阳市16家网约车企业(其中15家已备案,1家正准备备案)参加了此次会议。

近年来,网约车新业态的蓬勃发展,网约车已经融入社会生活,成为人们出行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在网约车不断满足人们的出行需要,其安全性越来越受到社会关注,特别是今年“郑州空姐被侵害事件”“温州女乘客被侵害事件”发生后,网约车安全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网约车安全管理亟需加强。贵阳市公安局公交轨道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贵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行业发展态势和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制定了《管理规定》。

《管理规定》从“营运服从安全”的理念出发,强调企业要严守安全底线,落实承运人安全稳定管理主体责任,以人为中心抓安全管理,并从公司备案、内部设置、安全管理、安全教育、背景审查、重点人员管理、数据接入、信息报送八个方面进行了细化,具有可操作性。

《管理规定》要求如下:

平台公司新聘用、吸纳的人员,须通过本市公安机关的背景审查。

平台公司须定期将平台上的全部从业人员提交本市公安机关进行背景审查。

经公安局审查后,对于有吸毒记录、暴力犯罪记录、重大交通肇事记录、酒驾等不符合法定从业条件的人员,平台公司应及时清理出平台,并纳入黑名单管理。

对公安机关通报的有违法犯罪前科等重点人员,平台公司应逐一建档,明确专人负责日常管理。

在重点人员管理上,平台公司应采取法制教育、包保管理等措施;发现异常表现的,要进一步调查了解;发现风险隐患不适合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及时清理出平台,并报公安机关。

《管理规定》的制定和发布,是贵阳市公安机关对网约车新业态安全管理工作的总结和探索、填补这一领域无章可循的空白,又是贵阳市公安机关对网约车进行安全管理的遵循,更是网约车平台公司进行内部安全管理的指引和守则。下一步,公安机关将指导、督促各平台公司严格落实《管理规定》,维护我市网约车行业安全、稳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