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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永大雕塑有限公司变形金刚雕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作者:惠水县环保局  日期:2017-06-19

我公司委托河南汇能阜力科技有限公司编制《贵州永大雕塑有限公司变形金刚雕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报告书编制基本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第二次公示,希望广大公众采用适当的方式对项目建设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贵州永大雕塑有限公司变形金刚雕塑项目

2、建设单位:贵州永大雕塑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惠水县濛江街道长田村华创工业园区

4、建设性质:新建

5、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500万元,企业自筹;

6、建设规模:项目租用华创产业园区4号、5号厂房作为生产场所,涉及租赁面积5.25亩,总建筑面积360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2个(1F),办公室1个(1F),宿舍、食堂1个(2F),材料库房1个(1F),配套建设供水、供电等辅助设施。

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劳动定员50人,包括管理人员10人,技术人员40人,员工均在园区食宿。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产生的粉尘、装修废气、噪声、生活污水、废弃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会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2、营运期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场地实施洒水抑尘措施,降低起尘率,减小粉尘对周边环境空气的污染;采用合格装修材料、以减轻装修原材料挥发废气对环境的影响,使室内装修后空气质量达到有关规定的要求。

项目施工期无土建工程,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沿用华创产业园区公厕,生活污水经管网收集后经园区化粪池、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全部用于园区绿化,不外排。

项目施工期不涉及土建工程,仅为装修阶段,由于电钻、切割机、砂轮机的使用,会产生一定的噪声,其噪声级一般在75~106dB(A)之间;环评建议项目在考虑室内隔声量的情况下,采取减振、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项目租赁华创产业园区4号、5号厂房作为生产场所,施工期不涉及土建工程,主要为厂房车间建设,设备安装、调试。因此,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的建筑材料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废建筑材料按照分类收集、综合利用的原则,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利用部分统一收集后,运往园区垃圾暂存点,由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置;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运往园区垃圾暂存点,由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2、营运期环境治理措施

(1)、空气环境的保护措施

为减小汽车尾气对园区及周边空气环境的影响程度,应严格执行汽车尾气排放年检制度;同时,建议停车区域周边加强绿化措施,经处理后,汽车尾气对区域及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本次环评建议项目拟设置处理效率75%的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油烟,经处理后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要求(2mg/m3),经排烟道引入宿舍楼顶高空排放(约5m),经自然扩散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焊接废气经高效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后,经排气筒引入厂房高空排放(约9m),经自然扩散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区雨水经区域沟渠、管道收集后排入园区雨水管网,就近作为周边林地浇灌用水。

项目食堂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余污水经管网收集后汇入园区化粪池、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全部用于园区绿化,不外排。

(3)、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项目营运后职工生活垃圾、餐饮垃圾设垃圾收集桶收集,经统一后运输至垃圾暂存点,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至实兴乡环卫部门指定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处理;

餐饮厨房产生的潲水油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掏后,外卖做饲料原料加工;产生的废气边角料经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不外排。

本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属危险废物,收集后利用带盖容器密闭存放于危废暂存间(5m3),定期委托具有相关回收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4)、噪声治理

项目针对车辆行驶噪声设置告示牌,降低车速;针对设备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片,从声源上降低噪声和振动的影响。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贵州永大雕塑有限公司“贵州永大雕塑有限公司变形金刚雕塑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总图布置基本满足企业生产组织的需求,选址可行,建设单位只要严格遵守“三同时”管理制度,完成各项报建手续,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报告书所提出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影响的社会团体和个人。

2、主要事项:对本项目建设的总体看法、对本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减缓措施的可行性的意见和建议、对本项目提出的其他意见或建议。

七、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为使“贵州永大雕塑有限公司变形金刚雕塑项目”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请您参与该项目的环境决策,请您到公告发布后10内,将您的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1、环评单位:河南汇能阜力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371-65529650;

2、建设单位:贵州永大雕塑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主任;手机:15889697923

公示发布单位:贵州永大雕塑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