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审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羡塘惠水商会 日期:2017-06-01
文章来源:惠水县人社局
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5〕29号)文件精神,我县将在县域内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施企业稳岗补贴,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条件
(一)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环保政策;
(二)企业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三)企业2016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
(四)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二、申领材料
(一)企业申请2017年度稳定补贴的报告。报告中应包含企业2016年失业保险参保情况、符合环保政策情况、2016年度采取措施不裁员、少裁员情况说明(需计算裁员率)、企业制定的稳定就业岗位措施及稳岗补贴使用计划等内容。
(二)《企业申领稳岗补贴审批表》(见附件)。
(三)企业申请2016年度1月份和12月份实际缴纳失业保险人员清册及单据。
三、其他要求
请县域内各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于2017年6月30日前提交相关申领资料(1式4份,携带公章)前往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法规科(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大厅)进行办理。
联 系 人:李 宏
联系电话:0854-6220599
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24日